喜欢作文500字

喜欢作文500字十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喜欢作文500字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说到萌宠,可能会想到猫、狗、小鱼、乌龟等家养宠物。

我从小就喜欢狗,每次上街看到狗,不管是大是小,我都会不自觉的说出:好可爱的狗狗。记得后来爸妈看我很喜欢,就带我去了狗市,但是在那里看了一圈都没有喜欢的。在快要走的时候,我看见一只金色的.小家伙在笼子里跳啊叫啊,好像在说:“别走,别走,回来,快回来。”我当时不知为什么,拉着爸爸就走了过去,一走近,那小家伙跳得更欢快了。一看它水汪汪的大眼睛,一身发亮的金色毛发,两只小腿跟上了马达一样不停地蹬着……就这样,小家伙第一次来到了新家。我爸给它起了一个好听的英文名“”。

它每天和我一起玩一起跑一起耍一起闹。和我们一起出去,去山区,去溪边,去森林,去公园,就这样整整陪了我三年。我把它当成我的伙伴,我的朋友,我的家人,甚至把它当成了我弟弟看待。但是在三年前,它因得了种病,为了不让它舔药而拍了它一巴掌,但不知为什么,它一下子就跑了,我在后面拼了命的追,但是追着追着它就没影了。我以为它过一会儿就会自己回来,但是并没有,它并没有回来。往后的日子里我都在想,它有一天一定会回来的,一定会。但是我等了三年,即使我又养了一条,但是我还在等。

因为是我从小到大的朋友,家人,所以它陪了我三年,我也等了它三年。这也是一种还的方式吧,但我现在还是忘不了它……

一直不喜欢喝白开水,因为它的无味,因为它的苍白。

感冒了,朋友说,多喝白开水吧;我说,我不喜欢喝无味的东西;朋友说,还是要喝,喝多了,就有味了。

于是,一个下午,我喝了六杯,一为身体,二为那句话。

静静的坐在桌前,一杯一杯的续着,突然想,我的生活可不正是这杯淡而无味的白开水吗?平淡的生,平淡的活,一点点的走过已近四十年的岁月。无数个平淡的日子,犹如蜷在一杯杯温吞的白水中,把所有的时光,浸泡的发白,聊无生气,但却柔和幸福。

抬头看看,天空亦然蔚蓝纯净,白云亦然静静飘动。秋风轻轻的拂过面颊,恰似飞鸟的翅膀,剪落一阵阵冰凉。远山的树林已经褪去了华丽的色彩,只剩下了片片的枯黄和淡淡的萧瑟。身旁的河水安静的行走着,没有一丝的波澜,似乎在等待着温度的凝固。

我突然喜欢上了这淡淡的感觉。喜欢仰望这头顶的蓝天白云,喜欢眺望这远处的枯黄萧瑟。喜欢凝视这身旁的平静流水。它们就是生活的气息、它们就是生命的轮回,这些淡淡的一抹远胜过喧嚣的姹紫。

爱,无论何种,也许都是要淡淡的好。就象这白开水,多了,久了,就有味了。一句淡淡的问候,一个淡淡的微笑,也许就会象发了芽的思念一样蔓延,溢满你的心头,侵蚀你的心底。

而现在,就着这杯淡淡的白水,我在淡淡的想着你。想着过去的'点点欢愉,想着现在的举止神情,想着未来的丝丝记忆。生活的画卷总在永不停息的描绘着,落下的泪和展开的笑,都是那淡淡的色彩。

恍惚间,一个下午,就着这六杯白水,就这样淡淡的逝去了。

而我,却突然喜欢上了这白开水。

因为淡淡的生活,未尝不是一种好的生活;因为淡淡的味道,也许是最纯粹的味道

很喜欢一个人,站在天台上,看下面行人匆匆,车水马龙,期望来来往往的人群中会有一个人抬起头来,发现楼上的我,相视一笑,然后走开。

很喜欢一个人,坐在窗前,呆望着远处的那一点灯光,想自己,想朋友很喜欢一个人,漫无目的的流浪,看来往的陌生人的陌生表情,猜测他们的心事,心中默念一个数,看看谁会是自己的有缘人,猜想着和他的相遇,笑着向前很喜欢一个人,抱着娃娃坐在树林中,银黑的天空下坐着一个孤寂的我。真诚的许下自己的愿望,祈祷会有一颗躲起来的星星,听见我的.愿望,带着他坠落很喜欢一个人,带着,周围的一切与自己无关,幻想着自己的未来,知道梦醒的那一刻,笑自己的幼稚很喜欢一个人,所在角落里,写无关痛痒的文字,无病,用他们来祭奠我逝去的年华,笑着对他们说再见很喜欢一个人,戴着耳机,将音乐调到最大声,周围的嘈杂与我无关,静静的听着耳机里传来的纯粹的声音,笑着告诉自己要坚强的走下去很喜欢一个人,早在三叶草地旁边,偶尔的一瞥,奢望着会看到一株四叶,象征幸福的四叶很喜欢一个人,就这样走下去,从开始到结束,不理会别人莫名的眼光,用虚伪的笑来掩饰自己的悲伤,大声地说:我很幸福。然后低下头,看那些晶莹的珠子,一颗一颗落下很喜欢…。

就这样一个人…

他是个内向的人,在班里,总喜欢独来独往,因为这样,洒脱。

就这样,他平平淡淡地度过了两个在学校的春夏秋冬。没有曲折惊奇,更没有波澜壮阔。

直到有一天,她悄悄地来到了他的身边,于是,他的身边便多了一个影子,就是她。

她喜欢给他讲些新鲜的事,只要是她知道的。而他,也喜欢听。

这一切的一切,都好像是在梦中,发展得那么自然,那么平淡。只是他的身边多了一个她。 从此以后,学校的田径场上时常会有两个跑步的身影;校园的小道上也偶尔会有一对悠闲的背影……

然而,梦再美,也终归只是一场梦,只是一场会醒的梦。

一场误会,他不再理会她,她也不在相随于他。一切又仿佛回到了从前,他,依旧是一个人独来独往;而她,似乎也开始了一个人独来独往……

这时的他,不知为什么感觉不到当初那种独来独往的'与洒脱,相反,望着空旷的田径场和那熟悉的校园小道,心底,却生出了莫名的孤独和悲凉,而她的感觉,他不知道。

耳畔飘起了那首亲切的:“再回首 背影已远走,再回首 泪眼朦胧,留下你的祝福 寒夜温暖我,不管明天要面对多少伤痛和迷惑,曾经在幽幽暗暗反反覆覆中追问,才知道平平淡淡从从容容才是真,再回首 恍然如梦,再回首 我心依旧,只有那无尽的长路伴着我。”

也许正是这一场似是而非的梦,使他明白:不平淡的平淡,才是真正适合他的。而这不平淡的平淡,是他要找寻一辈子的。

喜欢,就是喜欢,没有什么遮遮掩掩,怕什么,喜欢就说出来,喜欢就做出来;用行动,用表达,用语言,与细节,用肢体,尽情拥抱感受。

对视着你的眼神,告诉你;我喜欢你。

喜欢和爱是事吗?我想是紧接着的,也是一种间接关系,因为喜欢,所以爱,因为喜欢,所以慢慢的爱上了;甚至是无法自拔,爱的深,爱的浓,爱的情真意切,情不自禁,喜欢一个人或许还不足以让一个人疯狂,但爱上一个人,那简直是思念开始蔓延,蔓延的永无止境,升华的想你想你想你想你。只为见到你。

爱上一个人真的可以让人改变,就像魔法一样让人着魔,着迷。

爱,并不感觉到是累,而是一种幸福,一种等待,一种企盼,一种幻想,一种憧憬,爱上你我很快乐。

爱了,就尽情爱吧!暗恋,喜欢,默默的享受爱的甜蜜,爱的挣扎,爱的氛围。

情绪总是千变万化,任凭思绪飘渺,不喜欢去欺骗自己,喜欢陪你看星星,喜欢让你躺在我的`肩膀,成为你的依靠不会轻易躲开。

情绪总是千变万化,不喜欢的总会表达清楚,怠慢妥协拖延总不是一种办法,有什么心里话,崩憋着,说出来才能解决,心病总需要心药医,语言即使好听,又是伤人的东西,不要去给伤害自己的语言留情面,有委屈当面说出来,不要等到事后后悔,想不开才吞吞吐吐的讲出,记得有事崩憋着。

如果要我选出一天中最好的时辰,我一定会选择七八点左右的晚间时分。

在这个时候,我往往刚吃好饭,慵懒地在沙发上坐好,整个人都心满意足了。然而有一天,母亲却把我从沙发上拖起来,一边说着:“你出去散会步啊,别整天不动。”一边把我推出了家门。

我走下楼梯,对平白无故被赶出来一事感到有些懊恼,而当我吸入户外的第一口空气时,这种想法立刻烟消云散了。这空气带有一丝清凉,吸入肺中的那一刻让人神清气爽,仿佛才嚼过几片薄荷叶。我在门口驻足了几分钟,随即便踏入夜色中。

突然感觉,晚间时分小区才真正活了起来。家家户户都传来浓郁的饭菜香,就连我这个刚吃过饭的人也想尝一尝,伴随着此香味的还有愉快的交谈声笑闹声,奇怪的是,很少有纷争声出现,大概晚间就是这么一个让所有人放松的时段。我继续前行,来到大片灌木前,那一声声猫鸣告诉我,晚间也是它们活跃的时间。早有好心人摆放了装有猫粮的锅碗瓢盆,四五个毛茸茸的脑袋凑在一起狼吞虎咽,我走进些他们也不跑,反倒亲昵地舔舔我的.鞋。

再往前走就是小区的边缘了,在这里可以眺望卢浦大桥,上面车水马龙,红色的车灯,昏黄的路灯,连成了一条不曾终结的我。看着这一切,我心里忽生出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想要大喊一声:“生活真是美好啊!”

回到家里,母亲问我看到了什么。我把这些微不足道的琐碎事情一一叙述,感觉快乐像个气球一样充盈了心间。

喜欢晚间,是晚间时分人们的千姿百态让我明白了平凡生活中最普遍又最为伟大的美。

喜欢晚间,是因为晚间时分的空气,人们,猫咪,车流……都那么出彩地点缀了这个世界!

面对摊开的同学录,看着上面的问题:你最喜欢......你最不喜欢......我想了半天,挠着头对笑得像花一样的同学说:“我可以只填不喜欢的东西吗?”“为什么?”“喜欢的太多,写不过来,不喜欢的倒是很明确。”这倒不是我太刁钻,只注意惹我讨厌的东西,而是碰到的事物十有都是喜欢的`,小小的两行怎么写得清楚?

现任同学对我的评价:腹黑、毒舌、人格......不管我喜欢还是不喜欢,大家都这么讲,上初中以后,大家很不客气,爱憎分明,像我这样模棱两可的人,被冠以“墙头草”之名也不为过——我喜欢还是不喜欢你们不都这样叫吗?我要学会“”,虽然我不是大侠,也不喜欢大侠。喜欢或不喜欢是一个人的主观感受,如果理性的话,应该不拒绝在原则之类的事情。可惜的是,即是我不对草莓过敏,也无法受任何与草莓有关的东西——包括粉粉的颜色。

喜欢的东西多于讨厌的东西,有助于在这个世界上更愉快的生存,讨厌的东西太多,看谁都不顺眼,这个世界看你也不顺眼,“我想掐住命运的咽喉,但是命运的手更长”,我们有权利选择自己的感官,无权强迫别人的想法,喜欢或不喜欢,对于自身而言可以说了算,从某种角度而言,还是喜欢比较好,至少能让你的心态平和一点。而不喜欢的观点一旦根深蒂固,就很难消除,终于成为了心上的毒瘤。

结语

喜欢或不喜欢,那玩意儿就在那儿不离不弃,我们换一个角度去看待它,对于双方都有好处,以免心里梗着刺。喜欢是向上的绿箭头,不喜欢是向下的红箭头,我们的心情随它而动。

自己选吧。

文最近喜欢上了“一休哥”。

事情是这样的。一天,文问我:“妈,你小时候看过什么动画片啊?”

我想了一下说:“《聪明的一休》!”

“好看吗?”文继续问。

“嗯,还不错啊。”

“讲的是什么样的故事啊?”

“我们在网上搜一下,应该能找到的。”我打开电脑,决定让文看一下我小时候看过的动画片。

在“优酷”上一下子就找到了“聪明的一休”,呀,有两百多集呢,真是福利啊。文和我一起看了第一集后,就喜欢上了聪明的“一休哥”。于是,我们便约定,每天晚上,看一集“一休哥”。

文说:“妈,你小时看的动画片也蛮好看的嘛!”

和文一起看“一休哥”的时候,我们都觉得挺幸福的。每看完一集,我们会进行讨论:一休除了聪明,还很勇敢呢;李武靖虽然看起来很凶,但实际上也挺可爱的;表面上很严厉,其实对一休挺好的……

在有一集中,讲的是一个一休打工赚钱为妈妈买冻疮药的故事。文说,那个时候的`冻疮药可真贵啊,一休抄了那么多经书,才买到一小盒冻疮药;还有,一休妈妈送给他的那双草鞋真好玩,我也想要一双那样的草鞋在雪里穿……

就这样,我们每天都期待睡前的半个小时,看一个关于一休的故事,享受一段一起分离的时光。

从小到大自己好像都没有戴手表的习惯,因为自己这种迷糊的性格,好像确实不适合戴手表,有的时候是洗脸的时候,摘下来也就忘了,等第二次想起的时候,就不知道上哪儿去了,有的时候确实因为忘记了摘下来,然后进了水!

所以后来自己就好像不给自己买手表戴了,总觉得别人爱怎么样怎么样吧?自己还是坚持什么都不戴的比较好!

可是时间久了,自己心中也会想着,如果自己要是有上一块手表,戴着也应该是挺不错的!毕竟好像现在戴手表已经不是为了看时间,而是成了一种装饰!

当上一次在拼多多新人首单一元购上面看到手表的时候,自己就特别的喜欢,可是最终还是给孩子选了一个小吉他,心想着给孩子买一个实惠一点的玩具,应该要比自己买一块不戴的手表比较好。

尽管如此,自己心里还是惦记着!

上一次回到村里,无意间发现老爷子的手机上竟然也有拼多多,竟然也有新人一元购,然后自己就毫不犹豫的买了自己喜欢的一块手表,虽然一元购的'东西没想着质量能够怎么好?但是心想着能有个装饰也不错!因为本来现在大部分人看时间都在手机上,没必要拿一块手表来专门看时间!

经过漫长的等待以后,手表也回来了,虽然是一元购的,但是样式也特别好看,但是毕竟一分钱一分货,带上去之后好像,手腕有点不舒服,应该是做工粗糙的缘故!但是自己还是特别欣喜的,带了一下午!

晚上回来洗脸的时候,把它摘下来,放在自己的化妆台上,从此以后好像再没有戴过!今天早晨在化妆台上看到的时候,它还静静地躺在那里,然后自己不住感叹,原来自己对手表的喜欢,也仅仅是喜欢而已!

其实好像对一些东西,我们就是这样,得不到的时候,感觉特别的喜欢,可是真正拥有了,又觉得也只是喜欢而已!

缘分,总是能在一段邂逅之中开出花朵,那沁人心脾的清香缱绻在我的脑海,让我如此清晰地记得你曾记走在我的记忆里。那仿佛帝国一般在我心中壮大崛起的轮廓,正是你那熟悉的身影,就这样,一段时光被铭记,让我,偏偏喜欢你。

你是从武侠中流淌出的风景,有着矫健的身躯,神秘的'发髻。你的出现恍若披着一身安静的月光,是来淹没我的,让我沉溺在你周身弥漫的书卷气。恍若文曲星的你,步伐如同流水里荡漾的涟漪。

喜欢你,喜欢你的优点和偶尔天真古怪的脾气。就这样我们相遇,就这样,一段缘分在你我的内心被铭记。

总喜欢亲切的称呼你为大哥。记得小区内我们一起捉迷藏,我们一起将快乐撒满小城的大街小巷。还记得古城渔村的池塘上,神秘的氛围里,我们在冰雪的世界上,如同世界最剔透的赤子,疯狂的在雪地上打着滚,打雪仗。我们都是天真烂漫的孩子,我们一起在各自的童年里做客,那一刻,成为我记忆里最美的时光。

最喜欢的,是你的文采。“吸星”,你懂得天下一等一的绝招。我们学习你的皮毛,体会想象的丰富与词汇的美妙。许多报刊都有你的文章,我盼望着有一天,同你一样,指点江山,将九州谈笑。

我再叫你一声大哥,我的作文老师。是你给我文采,让那次邂逅的花朵在我的记忆里美轮美奂。你永存我的脑海里,我知道为什么偏偏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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